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以销售发票时间为准),持相关材料就近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电瓶车登记点办理登记,现场交验车辆。
(四)随车提供和车辆所有人投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原件(年满65周岁以上者除外);
自2019年4月15日起登记上牌的电瓶车号牌和行驶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自登记之日起算。有效期届满后自动注销,仍需接着使用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延用,延用期2年。每辆电瓶车能申请延期两次。
本规定实施之前,已经登记上牌的电瓶车,其车辆号牌和行驶证的有效期和延用标准执行本规定,有效期自2019年4月15日起算。
所以,不论是网上购买的还是在实体店购买的电瓶车。凡是本市信息服务目录内的电瓶车,且资料齐全有效的都可以办理登记上牌。
A:在本市购买的电瓶车无法在本市登记上牌的,有权要求销售者退货或者更换合乎条件的非机动车辆。
A:电瓶车行驶证或号牌因灭失、丢失被盗或损毁的,车主凭本人身份证到原电瓶车登记点进行申请,经查验车辆合格的补办行驶证或号牌。
A:购买二手电瓶车,需要买卖双方当事人到原电瓶车登记点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申请转移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应当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